- 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召开环境保护座谈会
- 2018年05月02日来源:法制网
提要: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猛指出,环境保护是重要的民心工程,也是罗湖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区环水局近年来面对巨大压力,克服重重困难,在维护罗湖青山绿水、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让人钦佩,值得区检察院认真学习。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召开座谈会,会议双方就深化辖区环境资源保护合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机制等议题进行意见交流。
会上,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局长孔德斌介绍了区环水局近年来在治水、治气、治污等各方面所采取的举措及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深入分析了当前该局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瓶颈和挑战。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猛指出,环境保护是重要的民心工程,也是罗湖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区环水局近年来面对巨大压力,克服重重困难,在维护罗湖青山绿水、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让人钦佩,值得区检察院认真学习。
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着力从三个方面配合区环水局开展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和执法监督平台,不断加大对立案、侦查等各环节的检察监督力度,同时用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打击手段,确保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得到依法惩治。
二是要继续强化与人大代表履职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的影响力,提升全社会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区环水局提供的公益诉讼线索,罗湖区检察院民行部门要立即介入开展调查,符合条件的坚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三是罗湖区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要与区环水局对口科室尽快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工作会商等对接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确保沟通顺畅、协作无间。
会议最后,罗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与区环水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取证注意事项、公益诉讼流程、近期监督重点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