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羊台山原生山林被毁”事件最新进展:涉案两当事人被处罚
- 2018年05月13日来源:南方都市报
提要:羊台山林木被砍伐及违法建筑物占用林地案件取得重大进展,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今日公布,羊台山毁林涉案地块面积共25亩,森林分局已进行刑事立案并侦查。另西丽麻磡村奇星路风门凹山腰共有两处涉案地块也对两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羊台山林木被砍伐及违法建筑物占用林地案件取得重大进展,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今日公布,羊台山毁林涉案地块面积共25亩,森林分局已进行刑事立案并侦查。另西丽麻磡村奇星路风门凹山腰共有两处涉案地块也对两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西丽两处违建当事人被处罚
经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深入调查,羊台山林木被砍伐及违法建筑物占用林地案件目前已取得重大进展。经调查,西丽麻磡村奇星路风门凹山腰共有两处涉案地块,均为林地,两处涉案地块占用林地行为均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审批。
“涉案地块1位于西丽麻磡村奇星路风门凹山腰(羊台山)靠山顶一侧,该涉案地块上的违法建筑物建设时间从2015年5月至2015年底,违法当事人为黄某。今年52岁的黄某是南山人,也是果园所有人。”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介绍,经具备林业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调查核实,涉案地块1占用林地总面积973.4平方米。
黄某的行为违反《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事实,森林分局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立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处理,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违法当事人黄某作出行政处罚。
另外,涉案地块2位于西丽麻磡村奇星路风门凹山腰(羊台山)靠山底一侧,该涉案地块上的违法建筑物建设时间为2015年底至2016年6月,违法当事人为郭某,也是南山人,为果园所有人。经具备林业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调查核实,涉案地块2占用林地总面积720.1平方米。
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认定,郭某的行为违反《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事实,森林分局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立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处理,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违法当事人郭某进行行政处罚。目前,两处违法建筑由辖区执法部门全部拆除完毕。
羊台山毁林正进行刑案侦查
羊台山毁林也有进展。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介绍,被砍伐林木的涉案地块位于石树顶,为林地,属南山区西丽街道麻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涉案地块砍伐林木的行为未经辖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经聘请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涉案地块中地径大于5厘米的伐桩进行样圆调查鉴定,涉案地块面积最大的为25亩,采伐的蓄积量共102立方米,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森林分局进行刑事立案,案件侦查工作正进行。另外,其他几块涉案地块的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该局还公布举报电话:0755-83299110,让广大市民举报涉林违法犯罪有效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