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地铁涨价搁浅 新规要求通勤费不超可支配收入6%
- 2019年07月03日来源:界面新闻
提要:《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是中国第一份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明确了地铁票价调整的依据,为地铁票价的动态调整提供了基础。
“深圳近期暂不调整地铁票价。”深圳发改委的表态,让悬了4个月的深圳地铁票价调整有了阶段性的定论。
深圳发改委在2月底发布《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调整听证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对于地铁票价调整的意见。当时共提出了三个方案,均将起步价由2元变为3元,区别在于起步里程数和是否实行高峰期差异票价。
目前,只有北京上海两个城市的地铁起步价是3元,如果深圳提出的涨价方案得到通过,深圳将成为全国第三个“3元起步”的城市。由于深圳后续里程价格贵于北京和上海,调整起步价后,深圳将成为全国地铁最贵的城市。
但反对声音太多,深圳地铁暂停了其涨价进程。
在最开始征集意见的半个月,深圳发改委收到了559封反馈邮件,公众提出了诸多问题,包括地铁公开信息不够充分;普通群众缺乏对地铁运营效率、公司经营状况的评判依据;地铁创收手段有很好的效果,运营成本不应由市民承担;在深圳财政收入逐年创新高的情况下,为何还是要通过涨价来补贴轨道交通等。
为了让地铁涨价有据可依,深圳发改委近日发布了《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定价办法》),目前正在公示中。《定价办法》提出,地铁票价调整幅度不得高于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且确保通勤乘客平均费用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不超过6%。
2018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5.7万元计算,6%的金额平分到12个月,每个月为287元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通勤费仅指乘坐地铁产生的费用。
《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是中国第一份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明确了地铁票价调整的依据,为地铁票价的动态调整提供了基础。
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可持续城市项目主任刘岱宗对界面新闻表示,票价根据人均收入变动,既控制了涨价的幅度,也为涨价提供了合理依据。
刘岱宗认为,考虑到地铁公司的运营成本,地铁票价适当上涨是合理的,并且有利于将短途客流引导到公交车上去;政府应该多做解释说明工作,减小涨价的阻力。
深圳欲通过《定价办法》来明确政府、企业、乘客在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中的责任——基础设施设备的投资和更新资金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日常运营费用主要由乘客承担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同时,深圳希望通过《定价办法》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逐步实现票价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深圳发改委表示,将要求深圳地铁集团等单位公开更多的经营管理信息,让公众了解地铁运营状况和未来规划,做到科学、规范、透明定价;制定和调整轨道交通票价应当履行定价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定价办法》中还规定,应将非票务净收入的92%冲减日常运营费用,其余8%作为企业合理收益。这里的非票务收入是指车站内广告、通信、商铺等附属业务收入,对应的票务收入是地铁运营产生的票价收入。
不过刘岱宗认为,这种强制的比例要求有待商榷,可能会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地铁客流一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非票务收入是地铁公司经营能力的体现;但如果只有8%能够作为收益,企业的积极性将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