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福田工改拟出新规 防止工业用地房地产化
- 2019年02月15日来源:观点地产网
提要:2月14日,深圳福田区城市更新局拟定了《深圳市福田区旧工业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指出,为有序引导旧工业区向创新驱动、功能完善、空间优质、集约高效的高质量产业空间转型,防止工业用地房地产化、避免产业空心化,保障实体经济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加大公共设施、公共空间落实,打造福田区成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的重要平台。
2月14日,深圳福田区城市更新局拟定了《深圳市福田区旧工业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指出,为有序引导旧工业区向创新驱动、功能完善、空间优质、集约高效的高质量产业空间转型,防止工业用地房地产化、避免产业空心化,保障实体经济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加大公共设施、公共空间落实,打造福田区成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的重要平台。
该文件还明确,本规定适用于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用地(M1)或新型产业用地(M0)的旧工业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看文件了解,在关于鼓励申报情形及项目准入要求方面,为引导产业片区统筹更新、推进重点片区产业升级、落实公共利益,该《管理规定》鼓励四类城市更新项目申报:有利于落实福田区重点片区城市更新统筹规划的项目;有利于推进福田区重点产业片区转型升级的产业类项目;为落实政府近期急需建设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项目;移交独立占地的重大公共设施建设的项目。
此外,为确保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发展方向符合福田区产业布局要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前,申报主体应先编制产业规划并报区产业部门审查,明确更新改造方向等内容。产业部门意见将作为区更新局受理计划规划申报、开展计划规划审查的依据。经批准后,区产业部门即根据《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及工业楼宇转让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启动产业监管协议拟定工作,并在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实施主体签订产业监管协议。
对于产业监管,其为确保产业监管落实到位,产业监管相关工作将前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经批准后,区产业部门即可启动产业监管协议拟定工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更新项目申报主体明确产业用地的行业准入、投资投产、产值税收、股权变更、经营管理、租赁转让、节能环保、产业退出等各环节的监管内容,并在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实施主体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实施主体在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提交与区产业部门签订的产业监管协议,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在提到具体监管措施方面时,文件写到区产业部门对产业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于未达到协议要求的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具体违约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项目实施主体在向区更新局申请预售时,应提供区产业部门关于产业监管协议履行情况的意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于14日深圳市福田区55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项目总投资达275亿元,55个项目全都涉及民生,没有一个是单纯的产业项目或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教育,医疗类等民生项目。就在此前一天,在深圳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31个新开工的重大项目中,福田负责的“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项目就占了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