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倒卖海关扣押走私冷冻肉 深圳8人获刑
- 2017年12月09日来源:深圳晚报
提要:借着无害化处理海关扣押走私冷冻肉品的名义,他们竟然暗度陈仓,干起了倒卖牟利的勾当。12月8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这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因该案涉及重大民生问题,龙岗区法院特别邀请了10名人大代表和部分市民代表进行旁听。
借着无害化处理海关扣押走私冷冻肉品的名义,他们竟然暗度陈仓,干起了倒卖牟利的勾当。12月8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这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因该案涉及重大民生问题,龙岗区法院特别邀请了10名人大代表和部分市民代表进行旁听。
龙岗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蓝某得知深圳海关缉私局扣押了一批走私冷冻肉品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包括国家禁止进口的美国牛仔骨、美国凤爪等食品,便与深圳市朗坤龙吉顺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熊某宾商议倒卖上述冻品。同月28日,朗龙公司与深圳海关缉私局签订《冻品无害化处理协议》,约定由朗龙公司无害化销毁这批冻品约600吨。次日起,蓝某、吴某淼数次安排车辆从华南冷库将上述冻品分批运走,将其中114吨私自转运到蓝某事先联系好的深延冷库储存,熊某宾还指使公司员工通过公司系统出具虚假的冻品销毁过磅单,掩盖该批冻品未被实际销毁的事实。
2016年2月,蓝某指使蓝某奕(在逃,另案处理)将上述冻品全部倒卖。冯某英、欧某浩、廖某伦、王某芳、陈某平在明知涉案冻品无正规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大量购入并销售获利。案发后,王某芳和陈某平自动投案,其余被告人均被抓获归案。
龙岗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宾、蓝某、吴某淼无视国法,结伙倒卖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而明令禁止进口的美国牛及家禽冻品,冯某英、欧某浩、廖某伦、王某芳、陈某平明知禁令仍然购买并销售,销售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因此对熊某宾、蓝某各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罚金200万元;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对冯某英、欧某浩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各处罚金180万元;对廖某伦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60万元;对王某芳、陈某平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70万元。
一审宣判后,熊某宾、蓝某、吴某淼、冯某英、欧某浩、廖某伦均不服从判决,提起上诉。深圳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